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铜鼓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未检”工作模式,针对铜鼓县三都镇、大塅镇、带溪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园食堂开展了守“未”明天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主要围绕校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检察干警深入学校食堂,查看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资料,对食堂内部的冷冻储存室、食品库区、操作间等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了严格检查,重点核实了原材料来源、食品加工储存、工作区卫生以及食品留样记录等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察干警现场提出要求学校立查立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堂管理员要进行不定期自查,时刻严把安全关,确保校园师生用餐安全,并督促学校落实好主体责任,务必做好食品原料验收、个人健康卫生、食品留样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今后,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以法律监督促市场规范、促责任落实、促社会治理,真抓实做,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