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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一男子入户盗窃未遂,仍获刑受罚!
时间:2024-10-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因一时的贪念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入户盗窃翻箱倒柜寻找财物的过程中被热心邻居抓获并报案……

日前,经铜鼓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未遂)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案情回顾

2024年3月4日,王某某因近来赌博连输几场导致手头拮据,便萌生了不劳而获的念头。当日,王某某来到赌友李某某家附近闲逛,发现李某某及其家人不在家,便潜入李某某家中,翻箱倒柜期间被好心邻居当场抓获并报案。近日,铜鼓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盗窃罪向铜鼓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铜鼓县人民法院以王某某犯盗窃罪(未遂)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

检察官评析

本案中,王某虽然没有盗得财物,但他的这个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未遂),法律依然会给予严厉的制裁。这是因为,入户盗窃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它同时还严重侵犯了他人的住宅安全和生活安宁,这是法律所不能容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中,王某某作案过程中因为被人发现而未能偷到财物,属于上述条文中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情形,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不是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普法时刻

至于盗窃罪哪些要罚?该怎么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从以上法条可以得出,盗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几种:一是盗窃公私财物达到一定的数额。(最高法、最高检的规定是1000元以上)二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属于以上情形的没有数额限定,只要实施了就要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盗窃的目标是数额巨大的财物、珍贵文物,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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