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某某是一名木工,以帮装修住户承揽木工活维持家庭生计。2022年10月份,洪某某在某小区内承接了定制木质家具的活,与户主曾某某约定按件计酬,但2022年底完工后,户主曾某某却迟迟未能支付任何报酬。在长达一年的催讨无果后,洪某某萌生了打官司的念头。
“我已经六十岁了,又是个农民,根本不认识字,也不知道找谁帮忙,之前我就是在广场上看见你们检察官发传单,说有困难可以找检察院,拖欠工钱的事情你们能不能帮我管?”2024年10月10日,洪某某在工友的陪同下来到我院求助,并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向我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
鉴于洪某某的实际情况,我院认为,该案符合受理条件,遂依法予以受理。在审查过程中,引导洪某某收集了相关证据,帮助计算了被拖欠劳务报酬的数额,并指导申请人书写民事起诉状;10月16日,在进一步固定证据后,我院认为此案符合支持起诉条件,遂依法支持洪某某起诉,并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立案后,法院组织了庭前调解,承办检察官共同参与了矛盾化解工作。经过法官和检察官耐心开展释法说理,曾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限期内向洪某某支付拖欠劳务报酬共计1万余元,该案至此顺利结案,洪某某的权益也终于得到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