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工作要求,近日,铜鼓县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优势,高效办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成功追讨9700元农民工工资。
2022年10月,洪某仁受雇曾某亮在县城世贸小区装修住户做木工,双方约定按件计酬。2022年年底完工后,经当面核算,双方确认曾某亮应向洪某仁支付劳务报酬12700元,但当时曾某亮请求延期支付。2023年6月,洪某仁向曾某亮催讨该笔报酬,曾某亮再次请求延期,并向洪某仁出具欠条,承诺2023年10月底结清,但曾某亮未能按承诺履行义务。2024年3月,曾某亮重新写了一张欠条,承诺2024年6月结清该笔欠款。2024年6月,经洪某仁催讨,曾某亮仅向其支付3000元,仍有9700元劳务报酬至今未能结清。在洪某仁催讨劳务报酬过程中,曾某亮采取不配合,有时甚至隐匿失联的方式对待。2024年10月初,洪某仁获悉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铜鼓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该案后,铜鼓县人民检察院在调查相关事实后,作出了支持起诉决定,但由于洪某仁系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法律知识,诉讼能力较弱,我院指派专人为其撰写起诉状,陪同前往铜鼓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纾难解困,为农民工解忧“酬”,以更优履职助力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是铜鼓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支持起诉职能,给予弱势群体特殊关怀的生动缩影。
铜鼓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实际行动把一个个“小案”办成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民生实事,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不断增强群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