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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的预防与惩治
时间:2025-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校园欺凌的预防与惩治


【摘要】

笔者通过对相关文献、案例数据的探究,对校园欺凌的概念进行界定,总结梳理校园欺凌犯罪的现状与特征,尝试探析校园欺凌犯罪的形成机制,找出导致校园欺凌的问题根源、环境因素,为深入分析校园欺凌的预防及事后处理机制奠定基础;最后从问题本质出发,研究校园欺凌行为的事前预防机制和事后处理措施,从而以期有效遏制校园欺凌行为或者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

校园欺凌 犯罪预防 教育惩治

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发生,且性质十分之恶劣,成为全社会面临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治理问题。今年的海南临高女孩被霸凌事件:3月中旬,海南临高一名女孩遭遇校园霸凌,被多名女孩殴打。网传视频中,一群女孩对该女孩手脚并用施暴,还将其推入小河中,并录制视频。被打女孩头发凌乱,上身有伤痕,跪在地上向施暴者说“对不起”。女孩自行逃脱后因害怕报复,最初告诉父母“只是不小心摔倒”,后在家属看到施暴者拍摄的视频并几番询问下,才承认被霸凌。浙江泰顺职业高中欺连续凌天3事件、上海某中学学生劝架致十级伤残事件、长沙西雅中学割喉求生凌事件等等,无不暴露出校园欺凌事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为了实现对校园欺凌犯罪的积极预防和有效控制,有必要对校园欺凌行为或犯罪形成进行研究。

一、校园欺凌的定义

2016年印发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将校园欺凌定义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关系密切,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不同之处在于,校园暴力主要是在校师生或校外入侵人员通过暴力行为在校园辐射区域进行的偶发性行为,通常表现为打架斗殴等“硬暴力”行为,受害者遭受到的伤害以身体创伤为基础,扩展至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而校园欺凌具有一定的长期性和反复性,施暴者利用自身某种优势持续对受害者进行以“软暴力”为主的欺负和凌辱行为,受害者往往遭受巨大的心理创伤,短期内难以治愈。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将校园欺凌界定为“学生之间,在年龄、身体或者人数等方面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者恶意对另一方实施前款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欺压、侮辱另一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欺凌。”根据该规定,可以将校园欺凌行为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侵犯权益

行为表现

人身权利

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

人格权利

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他人人格尊严;

财产权利

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社会交往权利

恶意排斥、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隐私权利

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在学生暴力行为发生时,其暴力行为或许更多的是为了“尊重”、获得他人
的“承认”,找到自我的存在感。结合《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校园分类的规定与实际情境,我们可以将校园欺凌作出以下分类:

1.言语欺凌

言语欺凌是指欺凌者以言辞为介质向欺凌对象实施侮辱、辱骂、取侮辱性绰号等给被欺凌者身心带来伤害的行为。言语欺凌在所有欺凌行为类型中出现频次最高,对被欺凌者的伤害程度也随语言的恶劣性与针对对象的心理承受度呈现增序发展的态势。依据犯罪学中的差别接触理论,我们可知犯罪行为会通过象征性的相互影响而习得。结合校园欺凌情境,青少年的不良行为倾向,如取侮辱性绰号、辱骂他人等,通过个体之间互相习得与反复使用,最终在学生群体之间形成恶性氛围。言语欺凌作为校园中最为普遍的欺凌现象,相较于其他欺凌类型更易使被欺凌未成年人完成恶逆变的转变。被欺凌未成年人在学生群体不良风气的影响下产生不良行为倾向。且言语欺凌相较于其他欺凌类型行为成本较低,不易被老师发现与及时指正。

2.关系欺凌

关系欺凌,是指欺凌者排斥、冷落、孤立欺凌对象,以及怂恿他人一同减少与被欺凌者的社交联系,给被欺凌者带来隐形的精神伤害。关系欺凌的受害者多表现出性格孤僻寡言、家庭条件一般、成绩表现不突出的特征,易感型被害人与受容型被害人居多。该类型的被害人在面对关系欺凌时多采取自我归因、忍气吞声的方式,较少进行积极干预。

3.网络欺凌

网络欺凌是指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向他人发送威胁性或导致不快的短信讯息,或在平台上传播虚假消息以损害他人形象,或在网上未经允许发布与他人隐私相关的信息与图像。随着移动网络技术的发展,该种类欺凌现象越来越普遍。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公开性以及给予个体发声的极大便利性,网络欺凌的成本较低,但网络可将信息长期保留与广泛传播的性质却会给被欺凌者带来长久持续的伤害。

4.肢体欺凌

肢体欺凌,是指欺凌者以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方式侵犯他人身体或者恐吓威胁他人。由于伤害的外显性,肢体欺凌相较于其他欺凌行为更容易被识别与发现,属于程度较重的直接欺凌行为。当校园欺凌发展到肢体欺凌阶段,家、校等外部力量应进行积极干预以免欺凌行为继续升级。倘若此时缺乏积极介入制止,不仅可能造成被欺凌者身体受到伤害,更有可能导致被欺凌未成年人心理郁疾得不到疏解,进而引发恶逆变风险大大增加,最终造成受害者演变为施害者。

5.强索欺凌

依据香港学者黄成荣在《学童欺凌与研究对策》中的定义,强索欺凌是指以强取或者收藏他人之物品或以威吓的方法强迫别人为自己服务。校园中常见的高年级向低年级索取钱财即为强索欺凌的表现形式。当该种欺凌行为未得到及时合理的干预,依据环境影响论与社会学习理论,强索欺凌的辐射面将无限扩大,被欺凌者亦将该种行为合理化,成为欺凌者。

二、校园欺凌犯罪的现状与特征

1.校园欺凌现状

(1)校园欺凌现象形势严峻

近几年,根据微博官方的统计,2022年网络头条呈现出来有关校园欺凌的事件占总事件的16.8%,并且此后连续几年数据较于往年均呈上涨趋势,而被曝光的事件仅仅为少数,为维护青少年权益,很多事件都以隐形方式来处理解决。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2018年发布的《校园暴力与欺凌:现状、根源及影响》(School Violence and Bullying: Global Status and Trends, Drivers and Consequences) 指 出:“ 超 过 33% 的 青 少 年 遭 受过校园欺凌,发展中国家校园欺凌比例则超过50%。”巨大的数字令人瞠目结舌,可见校园欺凌的现象已十分严峻性。

(2)校园欺凌行为多样性

通过对现有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总结,校园欺凌的行为方式多样,其中总体可以直接分为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直接欺凌即为身体上的直接接触对被欺凌者造成的身体侵害,例如肢体暴力、身体推搡等行为;间接欺凌则体现在言语上的攻击对被欺凌者造成的精神损害,例如造谣生事、人格侮辱及孤立等行为。直接欺凌的行为后果可以过渡到间接欺凌的后果中,即肢体暴力给被欺凌者带来身体伤害可过渡和转化为被欺凌者的心灵伤害。

(3)校园欺凌性别特征体现有所不同

大部分学者从人口统计学特征方面对校园欺凌进行研究,根据对我国十五省(市)校园欺凌情况的定量研究以及一项澳大利亚儿童健康社区的相关研究发现,在性别方面,校园被欺凌未成年人为男生的比例高于女生,主动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人中61%为男生,39%为女生。其中实施肢体暴力行为的男生占据校园欺凌男生中比例为70%,实施言语精神攻击的女生占据校园欺凌中女生比例为74%。总体来说,男生比女生更容易受到欺凌,其中男女生在被嘲笑和恶意精神攻击的比例上相似,但数据表明男生更容易受到身体上的威胁、欺凌以及伤害;女生则是更容易会受到语言上的攻击和孤立。男女对此事的态度不同:男生不愿意承认被欺凌并且受到其影响;而女生则倾向于愿意承认曾经遭受欺凌并且表示受到较深的影响。

2.校园欺凌犯罪的特征

1施暴对象:对其他学生进行施暴或针对原施暴者的报复

在校园欺凌事件中,施暴的对象往往具有针对性。一是为了发泄自身消极情绪或巨大压力而针对其他学生的施暴行为。在长期被欺凌却无法维护自身权益,或遭受学业、家庭等各方或多方压力无法排解的情况下,欺凌者心理出现某种缺失,通过向更弱者施暴的行为获取情感宣泄的需求。二是为报复打击而针对原施暴者的施暴行为。主要体现在被害人受到侵害后,自身有着较强的自尊心,往往采用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方式对原施暴者实施侵害行为,实现报复的目的。

2施暴行为程度:各个程度的后果均有,部分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部分行为人可能因被实施侵害后痛苦经验和心理压力的累积,被害人经历恶逆变后实施犯罪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一般犯罪性犯罪还要大。被害人在实施侵害行为的过程因痛苦的经历对自身造成的影响,导致在实施侵害行为无法控制侵害的力度,而专注于侵害过程中对负面情绪的宣泄快感。人类的大脑天生具有视觉和心理上的盲点,其中最为狡黠的伎俩便是赐予我们具有安慰作用的错觉。或因坚信自身是受害者,为了所谓的“正义”找到施暴的借口以弱化自身愧疚感,进而导致犯罪危害结果程度加深。

3.施暴行为发生时间:即时或中长期

基于青少年强烈情感波动和较弱理性控制的心理特征,校园欺凌事件中,行为人往往会选择以暴制暴,即时用暴力反击,主要体现在防卫过当行为中。另一方面,校园欺凌在经历一段时间的潜伏再实施欺凌行为的情况也较常见。根据美国耶鲁大学心理学家 J·多拉德和 N·米勒等人所提出的挫折与攻击关系理论,挫折与攻击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挫折往往是诱导攻击产生的先决因素,被害人在遭受侵害后,在不良情绪的积累下,被害后果不断恶化。在校园生活中,消极情绪、各方压力或者被欺凌带来的挫折感往往能催生未成年人通过施暴排解挫折的心理萌芽,同时中长期的时间也为其心理转变和物质准备奠定基础,最终导致实施了校园欺凌。

二、校园欺凌犯罪的形成机制

1.欺凌预防性机制缺失

家庭、学校、社会过于注重孩子的学习成绩,较少关注其心理健康和人际关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家庭或存在溺爱孩子,导致孩子自极易我意识过强,在处理同学关系是引发欺凌事件;或经常大骂孩子,导致孩子将暴力处理问题的模式复制到校园生活;或认为人之初、性本善,对于校园欺凌事件抱有侥幸心理不加预防。学校或存在教育资金短缺、教师非教学任务繁重等原因,难以开展系统的反欺凌教育培训;或存在功利性的育人理念,过于注重教师考核、学生分数以及升学率;或监管手段不完善,对课间休息、午休等时间段留有监管空白等。社会或存在不良价值观引导,部分网络、影视作品中功利主义、奢靡主义等猖獗,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2.欺凌事件处理及时

学校是教育学生的主阵地,在职能上肩负着“立德育人”、保障学生健康、全面发展的任务,并且学校作为学生校园生活的场所,天然具备发现学生间是否存在校园欺凌问题的便利性与优越性。在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之初,欺凌者施暴行为较轻,往往选择学校“监管死角”实施,另一方面,被欺凌者迫于欺凌者压力不敢向他人求助,学校对于这些地方的监管不足,难以及时主动发现并制止施暴行为,或者未观全面,认为“只是孩子间的小打小闹”,低估了被欺凌者所受伤害,不能及时制止欺凌者下一步的施暴行为。

3.欺凌事件处理方式不妥

一是学校、家庭“顾全大局”低调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在校园欺凌事件被发现以后,学校惩罚欺凌者时“重惩罚、轻教育”,对于欺凌者的教育浮于形式。《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提出对待未成年人要“教育、感化、挽救”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然而,应试教育背景下,学校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往往忽视了对欺凌者的教育,习惯于用套话教导,无法使学生真正认识到自身错误;另一方面,部分学校、家长顾及孩子、学校名声、升学率,“低调”处理欺凌事件主导者,无法对其他试图欺凌他人的学生形成有力震慑。在此背景下,学生内心的需求和现实需求面临冲突时不能得到良好对的引导与教化,学生容易形成三种心理态势:忍受、适应和反抗。

二是忽视了被欺凌者所受的精神伤害。校园欺凌不仅给被欺凌者带来身体上的痛苦,还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相较于可见有形的身体创伤,精神上的伤害难以准确量化,容易被忽视。家校方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往往竭力寻求“最优解”以最大程度减小事件负面影响,但却忽略了被欺凌者的所承受的精神折磨和不良情绪,对被欺凌者缺乏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甚至导致被欺凌者演化为欺凌者,即实现被欺凌者的恶逆化。

三、校园欺凌行为的治理途径

1.完善反校园欺凌立法

彻底根治校园欺凌的前提,是要对校园欺凌行为界限进行严格定义。目前对于造成明显伤害后果的欺凌行为,学校、社会、政府规章已基本达成一致认识。然而对于其他学生伤害事件是否构成校园欺凌的认定标准不一。因此,推进校园欺凌治理法治化的首要在于明晰校园欺凌行为的界限,一些典型的欺凌行为,如持续孤立、恐吓、恶意羞辱以及持续的骚扰行为,具有明显的加害行为复合性、累加性特征,需要及时惩戒以防后患。

2.多方参与共同治理

反校园欺凌是一场持久战,不仅需要从源头上对青少年开展以反校园欺凌的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还需要学生、家长、学校老师以及全社会共同组成反校园欺凌的责任链,筑起维护校园安全的铜墙铁壁,形成校园欺凌“零容忍”的社会氛围。

(1)家庭层面:家庭教养方式、家长的价值观念对孩子价值观形成及违法行为规制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家长应为孩子成长营造和睦温暖的家庭氛围,在处置孩子错误行为时,尽量避免采取简单粗暴手段解决,通过加强亲子之间的交流沟通,帮助孩子确立辨别是非的观念,灌输以良好的道德观念和基础法律意识,使其在面对侵害时能采取恰当的自我保护方式,以及培育勇于揭发同窗欺凌行为的勇气。

(2)学校层面:学校是直面解决校园欺凌的“主战场”,教师、学生在打击欺凌学生行为的前沿扮演重要角色。从硬件准备上,学校应扩张校园监控范围,加大校园安保力量巡逻力度以防范校内欺凌,同时,将校园周边社区治安管理力量引入校园,联防联控,争取打造无死角的监控环境以及保证外界力量及时干预制止。在制度管理方面,校方应建立针对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校领导与家长,安抚受害人情绪,展开针对加害人以及其他学生的批评教育。在风险预防上,学校应成立专业的心理工作小组,定期向学生作心理咨询,对有欺凌倾向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学校还应体系性地开展德育,结合实践教学开展德育工作,将智育与德育有机结合,培养起学生友善、正直的道德观。

(3)社会层面: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校园欺凌行为具有抑制作用。青少年正处于价值观形成阶段,自尊心高涨、辨别是非能力较差,不良的社会风气会带偏青少年价值观。受一些不良影视、文字作品影响,作品中的危险行为、不良行为极易引起青少年效仿,造成言语欺凌、社交欺凌乃至违法犯罪的危害后果。因此,加大针对低俗、血腥、暴力的文化作品的监管力度,坚决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同时自觉营造理性客观的舆论环境,加大对欺凌事件相关人员隐私的保护力度,不信谣不传谣,尊重青少年隐私,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3.共建校园安全防御系统

校园安全的防御系统在应对校园欺凌治理中极为重要。目前,我们校园安全防御系统的建设还缺少国家立法上的明确规定和引导,没有统一校园安全法治化防御系统的构建要求。现有的安全保障的系统无法对校园欺凌起积极干涉的作用。为更好地满足校园安全法治化防御系统的要求,第一,加强校园安全防卫系统层次构建,政府应当调用部分警力直接或间接参与安全防御系统的建设之中,针对反校园欺凌的现象提供建议和引导。第二,学校应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反校园欺凌工作的计划,设立相关部门并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例如设定一些部门评估和挑选出校园里易发生欺凌现象区域,另一些部门则可在挑选出的区域中设置摄像头和警报系统,如有发生欺凌现象,则可动员部门人员只身前往并积极阻止欺凌行为进一步恶化。第三,应当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合理高效地分配和制定档案记录员的相关职责,从而严格保障学生们的个人信息隐私安全。

4.增强校方的反校园欺凌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应当制定反校园欺凌法。鉴于现有立法反校园欺凌内容的缺漏,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校方应积极干预和制止校园欺凌行为的法定责任。校方在履行责任的同时应当确立反校园欺凌的专人巡查报告制度,确定巡查报告部门人员的积极发现欺凌现象和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的职责。为了避免校方对欺凌现象的不作为,校方应当被教育部门告知其不作为行为应当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第二,在制定校方法律责任的同时应当明确校方在反校园欺凌中针对受害学生的安全保护义务。校方应当履行相关义务及时、有效地干预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后,学校应当第一时间安排心理老师对受害同学进行心理疏导和辅导,从根源上消除学生心理上的恶逆变种子,预防受害学生恶逆变转化的发生。在这之后,校方应对受害学生加强关切和保护,防止欺凌行为人对该学生进一步报复。

第三,加强校园欺凌行为人的惩戒和后期对欺凌行为人的积极教育。校方应当加强对欺凌行为人的惩戒,例如一次欺凌行为则可导致该学生的档案留下污点,污点的去除取决于欺凌行为人的未来在校的表现。该方法不仅增强对欺凌行为人的惩戒效果,还促进欺凌行为人改过自新动机的产生。对屡教不改,欺凌行为时常发生的同学,校方应当及时与学生的监护人取得联系,通过与监护人的沟通对实施欺凌行为的同学制定有效的教育方法,通过校园与家庭的教育配合来对欺凌同学起到双重的积极影响作用,有效干预欺凌同学的欺凌行为再一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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