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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4-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宜春市铜鼓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铜鼓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赖晓敏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并接受大会审议。

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践行为民初心使命,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2023年,我院获评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青铜工作室获评宜春市巾帼文明岗,第一检察部获评宜春市青年文明号,团支部获评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检察业务综合质效列全省第39位,全市第4位

持续强化政治建设,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捍卫者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以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组织政治轮训1期,支部学习研讨8次,切实营造“全员参与、携手共进”的良好学习氛围。

认真接受政治巡察:市委第十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巡察期间,我院党组主动向上级请示报告,坚持边巡边改。对巡察组反馈的九大方面的问题,逐项逐条逐句分析,细化分解为35个具体问题,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党的建设深度融合,与业务工作协同推进,制定了89条整改措施,确保上级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抓实抓好基层党建: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四强四好”党支部建设活动,完成党总支和各支部换届,利用本地红色资源优势,组织策划了红色诵读、红歌合唱等丰富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全年接受教育200余人次。

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2次。

加强网络平台管理,开展网络意识形态专项清理4次,严格规范干警网络行为,加强舆论引导,我院公众号2次入围全省检察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未发生涉检负面舆情。

持续深化大局意识,做社会发展的坚定护航者

坚持把保国家安全、保社会稳定作为首要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已办理1起涉恶案件,提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12件。

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办理帮信类犯罪11件19人,依法批准逮捕涉嫌犯罪的缅北回流人员12人。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作为重要工作。

联合县工商联等单位举办优化营商环境、优化法治环境(汤里)论坛。

积极主动对接企业,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共收集企业意见建议20余条,均已作出回复并处理到位。

加强与县侨联的沟通,成立“检侨之家”法治服务站,持续深化检侨合作。

全年依法办理涉企刑事案件7件,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坚持把深化区域合作、深化检校合作作为特色工作,举办赣湘边检察业务交流暨新媒体(汤里)论坛,和上栗、湘东、浏阳等六家检察机关以及江西师范大学、湖南大学签订检校合作协议,探索构建跨区域检察和检校合作“6+2”格局,开展检校合作3次。

持续推动官山保护区公益诉讼区域协作,联合相关部门到官山保护区开展“送法进林区,法治护生态”等法治宣传活动3次,获评2023年度联保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把开门办检、广纳英才作为基础工作,我院坚持开门办检,全力支持青苗学子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寒暑假期间为30多名高校学子提供了实习岗位,组织他们参加检护红色记忆、青铜未检、普法宣传等工作,增进学子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厚植检察发展潜力,相关做法被江西组工微讯采用。

持续提升办案质效,做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者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3件88人,同比上升104.6%,其中批准逮捕50件59人,同比上升210.5%,不批准逮捕23件29人,同比上升20.8%。

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23件202人,同比上升23.2%,经审查已提起公诉70件110人,同比上升32.5%,决定不起诉45件84人,同比上升6.3%。

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率达92.1%,没有出现瑕疵案件和错案。

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持续推进民事检察工作,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1件。

聚焦公积金领域,成功办理了1件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相关案例被人民日报客户端采用。

做优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办理了温泉镇凤山村大塘组蔬菜基地农用薄膜污染、丰田草莓园、大塅镇公益村修河源头废弃余料堆积占用耕地等系列“非粮化”“非农化”公益诉讼案件,相关经验做法获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案件12件,监督立案11件、撤案3件,纠正漏捕漏诉17人,书面提出纠正侦查违法23件。

常态化开展刑事执行监督,依法对监管执法、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等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监督意见59件,监督收监执行1人,切实提升了监督质效。

持续增强为民情怀,做民生服务的坚定实干者

聚焦少数民族在铜务工人员,设立“少数民族在铜务工人员法治服务点”。

联合贵州省三家检察机关出台了《关于携手护航在铜务工少数民族群众权益的协作机制》。

办理涉少数民族支持起诉案件6件。

相关做法被省委统战部、省检察院采用,撰写的调研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聚焦涉案未成年女生:持续推进“检察蓝护航未成年女生成长”专项行动,开发未成年女生保护监督模型,收集强制报告线索14条,立案6件。

研发检“未”花开护航未成年女生保护等级管理系统和青春成长测险小游戏。

举办“集体法治生日”和“青春见面会”活动,参加活动人数600余人,工作情况先后被《检察日报》《江西日报》报道。

聚焦涉案困难群众: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案37件,司法救助率72.73%,列全省第3位。

聚焦涉案“留守老人”:主动将人文关怀融入司法办案,在定期回访中,通过拍摄检民“全家福”等方式,传递检察温度。

推送的检民“全家福”照片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

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做检察铁军的坚定践行者

自觉接受监督:始终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积极通过检察开放日和12309热线等渠道,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耕地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暨生态检察开展情况,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听证等活动100余人次。

加强梯队建设:积极争取县委支持,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完成领导班子调整,新一届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3.6岁,年轻了7.1岁。

加强干警职级晋升和人才培养工作,2023年,共提拔干部3人,进一步使用1人,晋升职级2人,形成了老中青兼备的梯队格局。

提升业务素能:制定《“两课堂”“两活动”工作方案》,举办“初心课堂”“青铜课堂”6期。

组建青年干警理论调研和典型案例小组,撰写调研文章15篇,其中2篇在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分别获一、三等奖,撰写典型案例18篇,其中1篇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2篇入选市检察院典型案例。2名干警分别在全省和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奖。

强化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谈话,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3次,谈心谈话50余人次,与派驻纪检组联合开展政治家访20余人次。

狠抓会风会纪和检务督察,将考勤方式由纸质签到优化为“钉钉打卡”,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下发通报6期。

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在规范司法行为上持续发力,全年共记录相关事项72件,未发现检察干警违纪违法问题。


2024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政治建设上再深入,在改革创新上勇攻关,在法律监督上提质效,在队伍建设上出实招,以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奋力谱写铜鼓检察工作现代化新篇章。

一、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在讲政治、顾大局上有更高站位。

二、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工作宗旨,在为人民、护公益上有更强担当。

三、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主责主业,在抓业务、提质效上有更大作为。

四、时刻牢记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在转作风、强队伍上有更实举措

 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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